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环办水体函〔2020〕52号文件,即《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着重强调了“强化分类管理,防止污染扩散”以及“加强消毒灭菌,遏制病毒传播”的基本原则,并公布了一项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简称“技术方案”)的指南。
2020年2月1日,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透露,部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粪便中检测到了2019-nCoV病毒核酸。次日,钟南山院士警示公众需高度重视粪口传播的风险。在此背景下,城镇污水处理厂作为水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已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这场防疫战斗中。
面对公众对于我国污水处理系统能否有效防控疫情的疑问,王凯军教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我国已建立三层防护体系以防止传染病通过污水传播:1、病患排泄物经消毒处理后与其它废物一同进入医院危险废物处理系统;2、各级医院,特别是传染病医院,都设有专门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3、医院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所有厂均按标准配置了不同类型的消毒设施。
《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是继2003年《“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后,生态环境部针对病毒疫情推出的又一项重要技术指导。王凯军教授表示,相较于“SARS技术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技术方案”有三大显著特点:
1、法规依据更完备,反映了我国法规标准建设的进步。新方案的制定、设计和执行要求都基于众多现行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这些规范大多在2003年后发布实施,比“SARS技术方案”更为成熟和完善,展现了我国近十几年法规建设的成就;
2、方案覆盖更全面,凸显了对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除了强调分类管理和强化消毒,新方案还特别提出了加强废气和污泥的管控,防止病原体跨媒介扩散,并首次强调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以保障其安全;
3、注重源头消毒,切断污染源。新方案强调消毒灭菌,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强消毒工作,但没有过多的额外规定,这是因为我国污水处理厂在过去二十年间取得了显著成就,普遍配备了基本的消毒设施。此外,方案着重强调医院源头消毒,鉴于我国已建立起医院污水处理的基础设施体系,源头消毒能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链。方案明确了消毒剂投放的技术要求,通过高强度投放来彻底消灭病毒。
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厂,除了加强消毒工作外,技术方案没有做更多具体规定,因为现有设施和规定已足够应对当前疫情。新方案提升了消毒处理的技术指标和排放标准,如氯消毒剂处理后的粪大肠菌群数排放标准从500个/L提升至100个/L,臭氧消毒的标准也相应提升,并新增了污水悬浮物浓度小于20mg/L和大肠菌群去除率不低于99.99%的要求,以确保病毒在源头被彻底消灭。
尽管粪便污水可能成为第三传染源,尤其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现部分患者粪便中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消毒工作仍然至关重要。目前,据E20水业研究中心调查,各大污水处理企业都在严密监控疫情期间的水质变化,及时调整运营参数,提高消毒标准,以防止病毒通过污水传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经历了“SARS”的挑战,我国的污水处理法规和标准体系,特别是医用污水法规和病毒疫情控制体系已得到显著提升,技术指标更具科学性,控制环节更全面。同时,我国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应用也取得了显著成果,这为成功控制病毒源头、防止二次扩散提供了信心。在国家的领导下,我们有信心打赢这场抗击病毒的战役。
环保品牌:http://www.adjm.cn/jingpin_huanbao